文章正文
在市域内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待遇具体如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85%;
二级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70%。
住院待遇方面
在市域内: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85%;
二级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70%。
市域外:
(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省外:
按相关法规转诊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
自行转外住院报销比例再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