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建筑公司/建筑劳务公司工商和税务年审指南: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系统入口是哪个?各类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在网上申报工商年审的时候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自己的企业类型选择好后进行填报就可以了,工商年报也称年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填报,向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年报报告并公示。国内注册的公司或者个体户必须要在每年的前半年是做上一年度的年审工作,国家规定每年一次,并且真实上报不可乱报错报,其实流程非常简单直接自己在网上就可以办理申报,还有就是为避免临近6月30日截止期限网上年报系统用户激增,而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或系统故障的现象,建议内的企业大家每年请提前办理比较好。
企业年报申报时间: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也就是每年年报的截止日期是6月30日,再次期间大家都可以填报或者修改)
公示企业范围:
在工商系统注册登记的所有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年报网上申报入口:www.gsxt.gov.cn
注:(1)如企业为当年新成立企业,则工商年报从下一年开始。如发现填报错误,可在6月30日截至填报前更正。(2)如未按要求进行工商年报,企业会被工商系统认定为非正常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三年还未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则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那么会影响企业贷款、招投标等。
企业年报具体的填报流程:(本文是一个其他省份的工商年审实操案例,供大家参考,大家灵活借鉴以此类推,个体户和公司和合作社等机构都是一样的流程!)
1.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年报填写指南
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年报填写指南
1. 登录
选择“企业”标签,填写企业名称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 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网站或网店信息栏。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网站或网店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5. 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股东及出资信息栏。
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股东及出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股东及出资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 填写对外投资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对外投资信息栏。
填写对外投资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对外投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对外投资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 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 填写股权变更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股权变更信息栏。
填写股权变更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股权变更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股权变更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对外担保”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对外担保信息栏。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对外投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对外担保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0.填写党建信息(私营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1.填写社保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2.填写疫苗许可证信息(有疫苗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疫苗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疫苗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3.填写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有充装单位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4.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5.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6.填写报关信息(海关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7.填写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如不涉及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8.填写外商投资基本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9.填写投资者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投资者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投资者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0.填写外商投资经营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1.填写债权、债务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2.填写进口设备减免税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3.填写资产负债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4.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大型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5.预览并公示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年报并将年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26.年报修改
提交年报后如需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二、 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年报填写指南
1. 登录
选择“企业”标签,填写企业名称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 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网站或网店信息栏。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网站或网店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5. 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 填写对外投资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对外投资信息栏。
填写对外投资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对外投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对外投资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对外担保”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对外担保信息栏。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对外担保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对外担保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 填写党建信息(私营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 填写社保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0.填写疫苗许可证信息(有疫苗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疫苗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疫苗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
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1.填写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有充装单位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2.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3.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4.填写报关信息(海关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5.填写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如不涉及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6.填写外商投资基本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7.填写投资者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投资者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投资者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8.填写外商投资经营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9.填写债权、债务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0.填写进口设备减免税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1.填写资产负债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2.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大型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3.预览并公示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年报并将年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24.年报修改
提交年报后如需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三、 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内资非法人企业年报填写指南
1. 登录
选择“企业”标签,填写企业名称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 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网站或网店信息栏。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网站或网店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5. 填写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对外担保”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对外担保信息栏。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对外投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对外担保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 填写党建信息(私营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 填写社保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 填写疫苗许可证信息(有疫苗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疫苗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疫苗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0.填写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有充装单位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1.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2.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3.填写报关信息(海关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4.填写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如不涉及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5.填写外商投资基本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6.填写投资者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投资者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投资者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7.填写外商投资经营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8.填写债权、债务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9.填写资产负债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0.预览并公示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年报并将年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21.年报修改
提交年报后如需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四、 个体工商户年报填写指南
1. 登录
选择“个体户”标签,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注册号)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 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 填写个体基本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体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 填写行政许可情况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行政许可信息栏。
填写行政许可情况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行政许可情况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行政许可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5.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网站或网店信息栏。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网站或网店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 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 填写党建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党建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 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 填写报关信息(海关个体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0.填写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如不涉及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1.预览并公示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年报并将年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12.年报修改
提交年报后如需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五、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填写指南
1. 登录
选择“合作社”标签,填写合作社名称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 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 填写合作社基本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作社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 填写行政许可文件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行政许可信息栏。
填写行政许可情况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行政许可情况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行政许可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5.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网站或网店信息栏。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网站或网店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 填写分支机构情况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分支机构信息栏。
填写分支机构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分支机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分支机构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 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 填写社保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社保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 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0.填写报关信息(海关合作社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1.填写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如不涉及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2.预览并公示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年报并将年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13.年报修改
提交年报后如需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六、 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填写指南
1.登录
选择“企业”标签,填写企业名称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填写代表机构登记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填代表机构登记情况,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填写代表机构备案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代表机构备案情况,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5.填写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填写外国(地区)企业情况(如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页面“是否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商投资基本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填写经营情况(如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页面“是否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经营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填写债权、债务情况(如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页面“是否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填写资产负债情况(如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页面“是否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0.预览并提交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年报。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11.年报审核及修改
提交年报后可以查看年报状态,如过“状态”一栏显示“已申报(待接收)”,说明年报已经提交成功,正在等待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如果“状态”一栏显示“已申报(已接收)”,说明年报已经审核通过;如果“状态”一栏显示“已申报(退回修改)”,说明年报没有通过审核,需要进行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年报的详细操作流程,不论是个体还是公司都要在每年的6月30日之前进行正常的工商年审工作,否则企业可能会进入经营异常状态。
没有按时申报可能会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逾期未报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逾期未报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经营行为被予以限制或禁入
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在各处都会受到牵制甚至禁止。政府会将企业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各个平台、单位都可以查询。
3.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予受理业务
银行等机构是可以通过相关平台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而由于未按时报送年报被计入经营异常名单,企业、个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估将会非常低下,由此办理业务被拒。
4.不得担任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计入经营异常名单,信用受损,其代表人和负责人也会对此承担相应责任,自然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一、汇算清缴时间为纳税年度结束后5个月(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例如,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汇算清缴对象:
1、实行会计核算和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无论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都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企业所得税核定定额征收的企业不得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
1、汇算清缴。在月度或季度结束后15天预付款的基础上,计算确定年度应付款。应补偿和应退税。
2、申报填写并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信息。
3、支付。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一些其他实施预付税法的汇算清缴工作。所得税和其他税种通常以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年底后,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为了确保及时纳税。平衡仓储,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分月。季度预付税款、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分月。季度预付款,一般根据纳税人本季度(月)的税收基础计算应纳税款,往往难以与年度决算的税收基础完全一致。因此,年底后,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和计算,结清税款,并对预缴税款进行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手册(2020年版)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3月
目 录
汇算清缴的概念1
第一部分汇算清缴前期准备1
一、明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2
二、准备税收优惠申报资料3
三、准备资产损失申报资料5
四、准备特殊事项申报资料6
1.企业重组6
2.政策性搬迁18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19
4.境外应纳税额抵扣20
5.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23
6.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支出23
五、查找税会差异事项24
第二部分最新政策解读24
一、法律和法规修订篇25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修订25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27
二、收入扣除篇30
3.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业务税收政策30
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业务税收政策30
5.永续债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31
6.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政策33
7.责任保险费税前扣除政策38
8.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39
9.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40
10.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管理政策41
11.公益性捐赠税前结转扣除政策42
12.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政策43
13.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45
14.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政策48
三、税收优惠篇51
15.完善优惠事项管理政策51
16.支持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54
17.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54
18.改善民生促进就业优惠政策56
19.鼓励投资优惠政策64
20.支持农村发展优惠政策71
21.支持产业发展优惠政策71
22.支持社会公益优惠政策76
23.支持改制优惠政策80
24.支持环境保护优惠政策83
25.支持科技创新优惠政策85
26.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90
四、税收征管篇94
27.小型微利企业简化年度纳税申报政策94
28.河北省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95
29.河北省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网上申请96
30.河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网上申请97
五、支持疫情防控篇99
31.支持疫情防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99
第三部分申报指引103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104
1.申报表2019年修订内容解析104
2.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117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131
1.B类申报表填报131
法律和法规修订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修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次修订
(一)政策主要内容
2017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二)政策要点解析
(1)完善部门法律衔接
这是我国在立法层面对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一次修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相对接。修订条文与《慈善法》中慈善捐赠支出结转扣除规定的衔接是对原有税法的一种调整和完善,意味着慈善捐赠以后也是在企业所得税法公益性捐赠的框架下进行扣除,实现了法律的有效统一。
(2)鼓励公益性捐赠
从税收政策角度讲,本次修订是对原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一个扩大和延伸,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大额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
修订后的税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超过年度标准的情况下结转以后三年扣除,降低了税基,减轻了税负,在立法上释放了对公益性捐赠最大善意和诚意,是对慈善法的正确呼应。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次修订
(一)政策主要内容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二)政策要点解析
为进一步实施“放管服”举措,取消了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限定条件,修改前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需要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修改后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条件,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自主选择汇总纳税。
(三)政策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次修订
(一)政策主要内容
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七条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 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
2 |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该法人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3 |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
4 | 第一百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所称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是指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删除 |
(二)政策要点解析
(1)与放管服”工作和“税法修订相衔接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国务院对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为与税法修改相衔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完全删除原条例的第一百二十七条,删除对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的描述。
(2)与税法修订后公益性捐赠的法律要求相衔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是为了与新修订的税法和慈善法更好地衔接,实施条例修订了四个条款,其中三个条款涉及公益性捐赠扣除事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公益性社会组织替代了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事业捐赠由《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改为由法律规定;公益性捐赠支出包括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支出。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收入扣除篇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业务税收政策
一、政策主要内容
为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
二、政策要点解析
(一)明确相关业务处理政策
对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二)明确政策施行时间及税款处理方式
新政策自2018年9月10日起执行。新政策发布前发生的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符合新政策规定且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按新政策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4号)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业务税收政策
一、政策主要内容
为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受托投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
二、政策要点解析
(一)明确相关业务处理政策及适用范围
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取得的归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对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从事养老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明确税收政策施行时间及税款处理方式
新政策自2018年9月10日起执行。新政策发布前发生的养老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符合新政策规定且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按新政策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
永续债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
一、政策主要内容
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二、政策要点解析
(一)明确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发行(购买)永续债的发行方(投资方)对永续债利息支出(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永续债是指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或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证券自律组织备案,依照法定程序发行、附赎回(续期)选择权或无明确到期日的债券,包括可续期企业债、可续期公司债、永续债务融资工具(含永续票据)、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
(二)明确按照债券利息适用政策的相应条件
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永续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5条(含)以上的永续债:
1.被投资企业对该项投资具有还本义务;
2.有明确约定的利率和付息频率;
3.有一定的投资期限;
4.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5.投资方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6.被投资企业可以赎回,或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赎回;
7.被投资企业将该项投资计入负债;
8.该项投资不承担被投资企业股东同等的经营风险;
9.该项投资的清偿顺序位于被投资企业股东持有的股份之前。
(三)明确永续债税收管理措施
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
发行永续债的企业对每一永续债产品的税收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对永续债采取的税收处理办法与会计核算方式不一致的,发行方、投资方在进行税收处理时须作出相应纳税调整。
(四)明确政策施行时间
该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政策
一、政策主要内容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办法》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二是《办法》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三是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办法》规定了补救措施,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政策要点解析
(一)适用范围
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基本原则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