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一、盘点表格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
3、其他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
二、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生产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品种较多的可以采取重点盘点)。
3、月中检查:由财务部门通知有关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三、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
3、监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或有关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盘点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指派或财产保管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有关部门主管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四、盘点前准备事项
1、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2、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3、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4、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