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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其中,设立独资子公司需要符合公司法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而关于苏州子公司设立有那些流程呢?这就是今天小编需要给大家分享的主要内容。
苏州子公司设立有哪些程序
一、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如果是一家股东出资,则无需此项工作。
二、确定未来公司住所。
如果是承租的住所,由投资人或筹备组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但租赁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万一公司组建失败,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三、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一)到工商局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二)填写上述文件。除了程序性问题外,还需要考虑以下事项:
1、拟定名称。名称一般都由四部分组成,即: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比照其它区县的子公司名称,我们成立的公司要取名为"某市某行业A区有限公司",这个名称是没有字号的,需要提前与工商局进行沟通,取得特殊批准。
2、《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明确代理人、授权权限及授权期限,授权代理人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代理人应当是股东授权的工作人员。
(三)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等待名称核准的结果;
(四)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制订公司章程。
五、办理入资手续。
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入经办行专用帐户。
六、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后验资。
七、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主席人选。
八、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
(一)《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二)公司章程;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股东资格证明;
(六)《指定(委托)书》;
(七)《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八)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营特种行业业务,是需要进行前置的审批的,但可以比照其它区县公司的设立情况,在营业执照上注明:"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经营",这与常规不一致,需要提前做沟通工作,获得批准。
九、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
需要提供以下手续:
(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二)企业章程;
(三)《开户登记证》原件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
(四)《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的企业留存联。
十、办理印章、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