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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一个企业发展售卖产品不可或缺的东西,商标申请是会出现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两种情况,现在还有些老板搞不清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今天公司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有何区别吧,欢迎来阅读。
商标被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都是商标申请过程中的常见情况,只是因为申请人商标知识贮备不充分,对商标注册的细节不甚了解,因此两种情况无论遭遇哪一个,都容易自乱阵脚,手忙脚乱。
而一些黑心代理机构也往往利用申请人商标知识欠缺,不能很好区分“商标驳回”与“商标不予受理”的概念,从而设下“连环局”——如故意造成申请人申请商标不予受理,却以此为借口对申请人谎称其商标被驳回,需要加收一笔“代理费用”才能继续操作等等。心机深沉,完全把申请人玩弄在股掌之间。
由此可见,商标申请人了解并分清这两个概念十分重要,而要厘清二者的区别,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是:
一、商标申请流程主要分为:
1、提交申请阶段:把商标申请文书上报商标局;
2、商标局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
3、核准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公告->异议期→核准注册。
之所以要了解商标申请流程,是因为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是分别发生在商标申请的不同阶段的。商标不予受理是商标形式审查的结果,而商标驳回则是商标实质审查的结果,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二、什么是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指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经过商标局实质审查后,认为该枚申请注册的商标有不能通过的理由,就会将其驳回。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很多:
由于中国现在商标注册量大,目前最常见的理由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在近似或相同的商品/服务选项上构成近似或相同,因此不与核准注册。
此外,也会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注条例,如缺乏显著性、商标是行业通用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地名、商标名称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等。
三、什么是商标申请不予受理?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在注册过程中,商标局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认为该商标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因而不受理该申请、不下发受理通知书的情况。
导致申请不予受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申请书有问题的
2、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3、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的
四、二者有何区别
综上所述可知,商标驳回与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原因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注册原则”及违反禁注条例,商标局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则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予受理的。
2、审查对象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其本身不满足核准注册的条件,因此审核对象只有商标本身。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主要还是因为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只属于形式审查阶段,审查对象只是商标申请文书和商标形式。
3、下发文书不同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商标被驳回,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
4、退费政策不同
缴纳相关费用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而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不予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并未扣除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