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一、市政资质办理所需材料
1、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2、人员资料
(1)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身份证明;
(2)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3、工程业绩资料
(1)工程合同;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二、办理市政资质流程
1、准备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
2、根据申请的资质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同时要考取相应的证件:准备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3、提出申请: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地、州、市建设局,地、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报厅建筑管理处。
4、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5、上报: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6、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7、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