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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主要由A、B、C三种组成,不同的角色分工,在控制工程安全生产环节,各司其职,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在加上工程项目的增多,近年来建筑公司在从事生产活动中,事故频频出现,住建部也随着对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下面一起来看看三类人员的定义及作用。
一、何为建筑施工企业三大人员
三类即指的是企业主要负责人(A)、项目负责人(B)、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结合实际建筑企业实际情况,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与之需要配套的即是A证,B证,C证。一个建筑企业,至少配置2名A证人员,B证人员需要根据企业的资质决定,不同的资质及等级会有不同的数量,C证的话最少需要2名,总承包资质需要3名,这也与资质等级有关,具体可以参见各地区省建设厅安全生产许可办事指南中对各个专业的数量要求。
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分类及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范围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在实际建筑企业中,一般还是按照2A或者3A进行配置,法定代表人必须有A证,另外的A证可以根据企业需要安排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分类及职责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土建、综合三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项目经理职责范围
项目经理在建筑企业生产活动中起主导作用,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及施工规范,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及考核,制定安全生产预案,由于项目经理具有高技术性,他们的安全意识应该算最高的。
通过以上三点的介绍,我相信大家应该了解了建筑三类人员的概念和职责,作为建筑人,应该对每一个岗位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